医学知识讲座 34:脑死亡意味生命的终结(上)
曾经有一部动画作品,是说一个组织,集合了世界上上百名头脑先进的科学家、社会学家、富商、首领等等,让他们自愿捐献出大脑,组成一个“人工智能判定系统”。
这个系统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,这些人抛去了肉体,只留下了大脑保存在营养液中。他们每天要评判成千上万的事件,比如一个人是否有犯罪可能,某件犯罪事件真正的凶手是谁。
当时这部作品上映时就引发了讨论的热潮,其中有一个话题就是,这样只剩下一个大脑存活的人,究竟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呢?大多数人可能认为,生命的终点就是心脏停了,没有呼吸了。
但是,这么想是混淆了生命体征和生命的关系。解释一下。我们知道,人基本的生命体征包括: 呼吸、血压、脉搏、体温。医生在书写住院病历的时候,一定会首先记录这四个生命体征。
大多数情况下,有生命体征就代表有生命
无论什么品牌的监护仪,也一定会包括脉搏、血压、呼吸、心电波形。大多情况下,有生命体征就代表着有生命。生命体征的正常与否,代表病情的危急和严重程度。
那么,有生命体征就一定代表着生命还在吗?
脑死亡诊断引发的诉讼案
2013年12月12日,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儿童医院,诊断一位13岁的女孩脑死亡。在美国,诊断脑死亡就意味着宣告生命的终点。但是,这个孩子还有心跳。
所以,家属认为既然孩子还有心跳,还有生命体征,怎么能算死亡呢?医院没有权利停止抢救,必须一直治下去。双方争持不下,起诉到法院。主审法官非常慎重,他先是签署了临时限制令,也就是告诉医院在审判过程中,不能停止治疗。
然后,法官又指派了另外一名独立医学专家重新评估。也就是说为了保证公平客观,这个专家来自第三方医疗机构。
这个专家评估之后,非常严谨地给法官写了一份报告,报告是这么说的:患儿存在不可逆的脑损伤,已经完全丧失大脑和脑干功能,这个诊断符合所有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和专业学会制定的脑死亡标准。
意思是,无论从医学层面,还是从法律层面,这个孩子确实已经去世了。
早在1968年,美国哈佛医学院就制定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。到今天,全世界包括美国已经有30多个国家通过了脑死亡立法。
80多个国家在运用脑死亡作为死亡的诊断标准。这个诊断标准包括:不可逆的深昏迷、无自主呼吸、脑干反射全部消失和脑电波消失。符合以上标准,并在一定时间反复测试,多次检查,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脑死亡。
后来,法官判令家属在限期内把孩子接出医院。1月6日,也就是诊断患儿死亡后的第26天,家属通过救护车将患儿的遗体从医院接走。
这个案例说明了什么呢?首先,很多人混淆了生命体征和生命的关系,认为有生命体征,就是有生命。其次,一旦诊断脑死亡,就是死亡。
最后,即便是在已经执行脑死亡标准和立法几十年的美国,对于这个诊断标准,仍然有人接受困难。
更科学的死亡诊断标准
为什么要用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呢?因为,脑死亡比以前用到的心跳、呼吸停止作为死亡诊断标准,更科学。首先,由于历史原因,在科学还没有诞生的时候,人们把心脏看成思维载体。
直到今天,这种观念的痕迹依然无处不在。很多词汇把心脏当成思维和意识的来源,比如伤心、用心、细心、心灵。但是后来,随着对人体结构的认识越来越清晰,证明了大脑才是思维和意识的载体,是人体的司令部。
脑死亡意味着作为人本质特征的意识已经消失,这就是生命的终结。所以,认为心跳停止才是死亡,是受到了历史残留观念的影响。
脑死亡就是生命的终结
其次,从生理角度看,自从有了生命支持技术以后,现代医学可以维持生命体征。心脏不跳了,可以用药物维持,呼吸停了,还可以用呼吸机支持。血压低,可以用升压药维持血压。
甚至在实验室我们发现,某些动物离体的心脏仍然可以继续跳动很长时间。也就是实验动物已经死亡了,但是取出来的心脏,依旧可以跳动。但是,一旦发生脑死亡,就永远没有逆转的可能了。
因为,神经细胞不可再生,作为呼吸心跳中枢的脑干一旦死亡,接下来心跳、呼吸的停止只是时间问题。所以,用心跳停止来判断死亡不符合生理基础。
这是用脑死亡作为死亡诊断的第二个原因,医学无法逆转脑死亡。很多时候,我们可以维持生命体征,但这不能等同于挽回了生命。来做一个思想实验。如果一个人肾脏衰竭,得了尿毒症不可恢复了,通过移植一个肾脏,他还可以健康地生存。
如果肝脏衰竭了,也可以移植一个肝脏。甚至,如果心脏不工作了,还可以移植一个心脏,这个人依然还是他本人。
那么,如果一个人的大脑死亡了,给他移植一个大脑。先不说技术上是否可行,即便是技术成熟了,移植了大脑的人,还是他本人吗?这就是用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的第三个原因,大脑是不可替代的。用脑死亡标准更科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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