乳腺癌的发生与生理和婚育之间有什么联系?
乳腺癌与女性雌激素有着密切的关系,而且女性月经、婚姻、生育及哺乳等因素也同样影响着女性体内雌激素水平,因此,它们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女性乳腺癌的发生。
乳腺癌与生理和婚育之间有什么联系?
月经初潮和停经的早晚都与乳腺疾病联系在一起多研究表明,乳腺疾病(其中主要包括乳腺癌)与月经初潮早与绝经迟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。
月经因素与乳腺癌的关系是现今一个比较公认的事实,月经初潮早于12岁,以及绝经期推迟在50岁之后,女性患乳腺癌的风险增高。
资料表明,初潮年龄12岁与初潮年龄17岁的女性相比,其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提高2.2倍。据估计,女性初潮年龄每推迟1年,乳腺癌发病率将下降20%。
此外,乳腺癌也与月经的周期长短有着密切的联系。研究发现,患乳腺癌的患者月经周期明显缩短,平均为26.4天,而对照组(未患乳腺癌组),平均月经周期为28.6天。
因为月经周期短,女性一年内月经次数增多,月经中期雌激素高峰对乳腺组织刺激次数增多。同样,停经时间延长与月经初潮提前一样,女性一生中行经时间和次数明显增多,乳腺受雌激素刺激增多。
关注乳腺健康,远离乳腺癌疾病
绝经期较晚(50岁左右)的女性比45岁前绝经的女性患乳腺癌的概率提高约1倍;同样,行经40年的女性比行经30年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也提高1倍。
生育与乳腺癌发生率同样密切相关,大量研究表明,生育对妇女乳腺疾病或者乳腺癌发生有预防作用。
有资料表明,从未生育的妇女患乳腺癌的危险比已生育的妇女高30%,而且妇女最佳的生育年龄在26~28岁之间,女性如果推迟生育到30岁以后,其乳腺癌发生率显著增加。
而且,产次的增加与乳腺癌危险性成反比;说明生育确实是预防乳腺癌的重要保护因素,但是,人流等非足月妊娠(流产)却增加患乳腺癌的风险。
此外,独身妇女乳腺癌发生的危险性高于已婚者,已婚未生育者乳腺癌发生的危险性高于已婚生育者。
女性在足月妊娠分娩后,还需要争取母乳喂养,母乳喂养对婴儿不但有利,对于乳腺癌的预防作用也很大,主要是哺乳期孕激素水平高,而雌激素水平低。
妊娠期或哺乳期也会得乳腺癌吗?
近年来,女性乳腺癌的发病率快速增加,随着发病年龄的年轻化趋势,女性生育年龄的推后以及二孩政策的逐步放开,妊娠期乳腺癌的发生率显著增加。
在中国,从25到40岁女性,每180个女性在妊娠期间有一例可能发生乳腺癌。多数文献认为,由于妊娠期间,雌孕激素、生长激素、泌乳素等多种激素的剧烈变化,乳腺上皮持续增生,使发生乳腺癌的时机提前。
此外,因为孕期女性体重增加、乳房体积增大,使得妊娠期乳腺癌的诊断常常被延误,沉浸在做母亲的快乐和年轻的母亲往往缺乏乳腺癌的意识,也是延误诊断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妊娠期乳腺癌患者的表现大多为无痛性肿块,同时乳头含有血性溢液,有的甚至发现腋窝淋巴结肿大而就诊。大约80%妊娠期乳腺癌确诊时已经发生腋窝淋巴结转移,由于孕期女性为了宝宝不愿检查,这样的悲剧已不在少数。
因此妊娠期乳腺癌的预后效果较差,病情会迅速发展。但是,如果能够按时检査,妊娠期乳腺癌的预后与普通乳腺癌并无明显的差异。
口服避孕药会导致乳腺癌的发生吗?
避孕药被称为1840年最伟大的医学突破之一。
同时,关于避孕药与乳腺癌的发展一直存在问题争议。早在1982~1984年,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(WHO)开展了世界性“肿瘤与甾体激素关系”的协作性研究发现,口服避孕药与乳腺癌有一定的相关性。
口服避孕药不一定对乳腺癌的发病有直接影响
然而其他研究却认为乳腺癌发病风险与口服避孕药无关。可能由于研究对象、药物类型和年代等不同,相似的研究结果存在不一致,大多数研究表明,服避孕药者与未服者相比,患乳腺癌总体的相对危险性并未增加,特别是停止服用5~10年后风险基本消失。
但是,口服避孕药对于一些特定群体其乳腺癌的危险度会有增加,如年轻女性、有乳腺癌家族史等。
虽然上述结论是在调查长期服用避孕药的妇女的基础上总结出来,但由于样本量小和地区等问题的限制,并不能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,仅仅是反映了一种趋势。大多数学者不认为避孕药物对乳腺癌的发病有直接影响。